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過期了可以買嗎
- 生活
- 關注:1.67W次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過期了就不可以買了,通常預售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過期之後需要重新申請,得到審批之後才可以銷售。根據規定,預售證超過期限之後,如果樓盤已經售完,已為現房,則可以直接辦理大證,如果項目沒有銷售完畢,需要申請新的預(銷)售證,否則不具有銷售資格。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過期即意味着失效,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失效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由此可以看出,開發商在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的,可以認定預售合同有效,這是給開發商挽救違規行為、維護交易穩定的機會。那麼,如果開發商在起訴前仍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將可能承擔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雖然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取得但已失效,但還是有途徑避免承擔違約責任,那就是在起訴前獲得預售許可證。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准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築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築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準地名批准文件、拆遷户安置情況説明和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36m06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