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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契税退税是什麼意思

買房退契税是對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因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税人可以向税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退税,具體退多少需去當地相關部門諮詢。

房屋契税退税是什麼意思

1、實測面積與預售面積誤差導致多繳契税的,可退回契税:辦理房產證時,會檢查房屋面積。如測量的面積與預售面積存在特定的誤差,導致房屋價格的變動,納税人多繳税款時,可以憑房產證明的原件和開發商的退房證明到税收窗口申辦退税。

2、符合税務總局關於申辦期房退房手續的情況:假如雙方已簽署買賣房屋合同,但因為各類原因無法完成交易,假如買方已按照規定繳付契税,則需要在申辦期房退房手續後退還已繳付的契税。

3、重繳契税的,可以退回契税:房屋買賣所有權轉讓,如同一户主繳納兩次契税,重繳契税的,可以到税務局申辦退回契税。

4、繳納契税後不能變更產權的,可以退回契税:納税人在申辦產權變更前到契税所繳納契税,然後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辦產權變更手續時,未經准許和明確規定不能申辦產權變更的,可以申請退回契税。

1、受理、考查。徵收機關確認報送資料統統後,應就地受理退税申請,並考查納税人填寫的表格能否契合請求。

2、核准。經查實,對環境失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税定見,報分管處長、處長及分管局長審批後開具退税憑證。同時,轉國庫處後在10個工作日內打點結束退税手續。不契合退税前提的,徵收機關應及時做出理解答覆和註釋。

3、對退還局部税款的,納税人持已核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請審並開具完税證後,經辦人再開具退税憑證,打點退税手續。

4、歸檔。經辦人將退税憑證(第五聯)、《契税退税(款)申請考查表》(第1聯)等退税資料裝訂好,每半年交檔案打點人員歸檔。

標籤: 契税 退税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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