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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退契税什麼時候退

退契税一般要在辦房產證前退,對已繳納契税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税;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税。在接到申請之後的30個工作日內税務局會處理退税申請。

新房退契税什麼時候退

1.納税人遞交退税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税退税申請審批表》,同時按照税務機關要求提供退税相關資料;

購房退契税需提供資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並校對原件;

(3)契證、契税繳款書和印花税完税憑證複印件並校對原件;

(4)納税人身份證複印件並校對原件(未年滿16週歲的納税人提供户口簿複印並校對原件);

(5)《個人普通住房買賣税收補貼申領表》。

2.徵收機關受理並審核。審核內容為:表格填寫是否符合要求,退税理由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相關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3.徵收機關審核完畢後,符合退税規定的,簽署意見並打印契税退税單,經納税人和徵收機關簽字蓋章後辦理退税;

4.需要國庫退税的,徵收機關填開《税收收入退還書》,加蓋税收會計部門公章和徵收機關法人代表章,送國庫辦理退税手續

第一種情況原則上給予辦理退税,但也有例外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後應退還已徵契税的批覆》(國税函〔2002〕622號)規定,交易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由於各種原因終未能實現交易,如果購房者已按規定繳納契税,在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後,對其已經繳納的税款應予以退還。

但其中有例外的情況,即購房人以按揭、抵押貸款方式購買房屋的,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抵押貸款購買商品房徵收契税的批覆》(國税函〔1999〕613號)規定,當購房人從銀行取得抵押憑證時,購房人與原產權人之間房屋產權轉移關係已經完成,必須依法繳納契税,此種情況退房就不再給予退税。

第二種情況原則上已納契税不予退還,但也有例外

即經法定程序判定(如法院判決)該房地產交易合同及發生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無效的,已繳契税可以給予退税。

退房契税據瞭解,按照《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購房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税問題的通知》規定,辦理退房有關契税問題時,對已繳納契税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税。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税。

標籤: 契税 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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