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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車位是歸開發商所有還是業主

地下停車位的產權問題,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才能夠決定。

1、如果地下停車場不屬於公攤部分,而且業主在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開發商也明確説明了地下室停車場面積不包含在公攤面積之內,這樣的停車場就屬於開發商的,開發商有權利對停車位進行出售,或者把停車位出租出去,不屬於業主,業主只能選擇購買或者出租。

2、如果小區的停車位已經劃入了公攤面積,而業主購買房子的時候,已經將公攤面積的費用一起交了,這時候小區地下停車位就應該屬於所有的業主。

地下室車位是歸開發商所有還是業主

1、明確車位的產權

看車位是否歸開發商所有,即開發商是否擁有所有權。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説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進行市場交易(車位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買賣)。

2、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時,如果車位是隨房屋一起預購的,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就車位的位置、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附有平面圖,並約定好出現差異的解決方式。

如果是先預購商品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預售合同,上述的各項情況也應該約定好,並進行登記備案。

3、已作為公攤面積的車位不可賣

車位主要分為地下車位和地上車位兩種。地上車位有兩種,一種是敞開式的,主要通過劃線確定每個車位的具體位置。由於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另一種是三面有圍護的地上車位,若開發商在當初申報規劃時明確了這類車位有獨立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則開發商有權出售。

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小區業主分攤了,那麼開發商是無權出售的。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沒有被分攤,且具有獨立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則開發商有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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