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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位置屬於贈送面積

1、飄窗

"窗台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窗台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不計算建築面積"。

2、露台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不計入建築面積。

3、陽台

陽台是建築物的室內延伸,比較常見的有懸挑式、嵌入式、轉角式三種。但是,在贈送陽台的規則裏,全封閉與未全封閉差別很大,全封閉按照全部面積計算,而半封閉按照一半的面積計算。

4、院子

一般是指一層的小院,可作小花園或開發成菜園,實際上,一層小院應屬於公共面積,但是開發商卻説是作為贈送面積給購房者。但,購房者的房屋產權證上,不會有小院的測繪面積,而且同樣是一層帶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單價會略高於不送小院的房子單價,相當於變相賣給客户。

5、閣樓

閣樓用於居住的話,其實體驗感並不是很好,閣樓一般位於頂樓,且房屋屋頂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將閣樓設計為儲藏室,面積比較大。閣樓只有等於或者高於2.2米的才計入建築面積,部分售樓員所説的低於2.2米的閣樓本來就不計入建築面積。

6、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所以如果開發商贈送的是小於2.2m的地下室,實際上相當於只“送”了購房者一半的面積,另一半還是算在了房價裏。

哪些位置屬於贈送面積

1、“偷面積”

很多購房者看透了開發商的貓膩,“偷面積”的狀況時有發生。“偷面積”指的是開發商將原本的設備平台改造為室內面積,其實房產證核算面積之外的“贈送面積”,實際上是無效面積,在產權上無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另一方面,這些“偷”來的面積在驗收時存在很多隱患,往往成為很容易出現安全事故的地方。

2、違規建築

很多開發商總送的面積是違規建築,表面上看似是贈給購房者了,但是屬於標準的違建,要按規定拆除。另外,“偷面積”違反建設法規對於容積率的要求,如果“偷面積”成功,增加部分的面積屬於違規範疇,可能將面臨補交土地出讓金的風險

3、不入產權的面積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説過不入產權的面積,總送的面積不計入產權這種情況在生活中時有發生,不計入產權的面積一旦遇到有拆遷、補助之類的,贈送面積不算入其中,這一點應在購房合同中寫清楚。除此以外,未列入產權的贈送面積無需繳納物業費,因此在交物業費時要看清楚標註的面積。

標籤: 贈送 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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