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面積會寫入購房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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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送面積一般不會寫入購房合同,贈送面積是不能進行權屬登記的,所以贈送面積開發商很少會寫入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中,沒有辦法保證業主相關合法權益。為了保證購房者的利益,儘量要求開發商寫進購房合同,或者籤補充協議。
贈送面積,是指開發商利用商品住宅現行的建築設計規範,儘量多設計可利用但又不計算或只計算一半面積的居住空間,以提高單位使用率,讓購房者覺得“物超所值”。
通常情況下,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多是陽台、飄窗、露台、閣樓、地下室等。對此,不少購房者認為自己是賺到了,殊不知,這些“贈送面積”,有的本是購房者應得的,有的是開發商擅自改規劃違建的面積,在所有權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甚至還可能沒法辦不動產權證。
新的房屋測量規範顯示,以下幾類不計入建築面積:
1、小於2.20米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築物的空間平台及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路面作為頂蓋建築的房屋;
8、活動簡易房屋;
9、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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