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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產税税率是多少

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的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適用税率暫定為0.6%。應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暫減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上海市統計局每年公佈。

上海房產税税率是多少

1、房產税出台時間:2011年1月28日。

2、房產税徵收對象:是起徵時間後在滬購入商品住房的且不符合免徵條件的個人家庭。

3、房產税的繳納時間:每年12月31日前繳納;過期不繳納會產生滯納金,滯納金為每日未繳額的萬分之五。

4、房產税的起徵時間:產證登記日期的次月開始徵收。

1、滬籍單身

(1)名下在滬無任何住房,免徵房產税。

(2)在2011年1月28日前與父母共有住房,且父母為上海户籍的,只要客户方具備購房資質,即免徵房產税。

(3)2011年1月28日前與父母共有住房,且父母為外地户籍的,若父母符合購房減免房產税條件的,只要符合購房資質,即免徵房產税;若父母不符合購房減免房產税條件的,則客户方本次購房在房產税的認定上屬於二套,需要計算與父母共有房屋所佔份額的面積。

2、滬籍已婚家庭

(1)家庭名下在滬無任何住房,免徵房產税。

(2)夫妻雙方均為滬籍的,夫妻雙方各自在2011年1月28日前同父母(滬籍)共有住房,若家庭名下在滬無其他住房的,在具備購房資質的前提下再次購入住房在房產税屬於首套範疇,可免徵房產税;若家庭名下有其他住房的,則房產税認定上屬於家庭二套,與父母共有房屋所佔份額的面積也需計入家庭住房房產税徵收範圍。

(3)滬籍和外地户籍組成的上海家庭,外地户籍方與父母或上海户籍方與外地户籍父母在2011年1月28日前在滬共有住房的,且家庭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若父母符合購房減免房產税條件的,在符合購房資質的前提下再次購入住房房產税屬於首套範疇,可免徵房產税;若父母不符合購房減免房產税條件的,則房產税認定上屬於家庭二套,與父母共有房屋所佔份額的面積也需計入家庭住房房產税徵收範圍。

(4)家庭名下單獨在滬有住房,在符合購房資質的前提下再次購入住房的,在房產税認定上屬於二套,若客户方另有與父母共有的住房,則與父母共有的住房所佔的份額面積計入該家庭房產税徵收範圍。

3、外地户籍房產税免徵條件

(1)外地單身:已限購注:若購入司法委託拍賣等非限購類住房,則全額徵收房產税,減免條件同外地家庭購房減免標準。

(2)外地家庭: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內已連續滿3年或積分達到120分,則本次購房可直接申請免徵房產税;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內暫未連續滿3年或積分未達到120分的,可先全額繳納房產税,待滿3年或積分達到120分後,再申請免徵並申請退還持《上海市居住證》期間所繳納的房產税。

4、境外個人、港澳台居民房產税免徵條件

(1)境外個人在滬的“居留許可”連續滿3年並在有效期內的,可以在報税當天直接申請免徵,若未滿3年可先繳納房產税,待滿3年後再申請退税,或持有B類證件(海外人才引進類居住證)、中國綠卡可以直接申請免徵。

(2)台灣居民在滬的“居留簽註”連續滿3年並在有效期內的,或持有連續滿3年的個税單/社保單/就業證都可以直接申請免徵,若未滿3年可先繳納房產税,待滿3年後再申請免徵並申請退還該期間已繳納的房產税。

(3)港澳居民持有連續滿3年的《港澳居民暫住證》/個税單/社保單/就業證都可以直接申請免徵,若未滿3年可先繳納房產税,待滿3年後再申請免徵並申請退還該期間已繳納的房產税。

標籤: 房產税 税率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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