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後房產證過户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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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1、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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