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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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屋需要交的税只要包括:契税(買方交納);營業税(賣方承擔);增值税(賣方承擔);個人所得税(賣方承擔);房屋交易手續費(雙方承擔);房屋產權登記費(買方承擔);房屋評估費(通常由買方承擔),對於以上税費,首先由雙方協商確定税費的承擔主體及承擔方式,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為各自承擔的,則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税費。
1、契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根據房屋面積不同,繳納的多少也不一樣。
2、房屋維修基金,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要在當地房管局指定的銀行開户後,購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來説,購房者在領鑰匙,辦理入住手續時,開發商就會代收房屋維修資金。
3、如果辦理按揭貸款,籤合同時要交的第二組費用是銀行按揭費用,商業貸款的收費項目,各銀行間有細微的差別。
4、印花税,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繳,以便於開發商統一辦理合同登記和房產證。
5、物業管理費,從收房日開算以購房人驗收房屋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如開發商發出入住通知書後,購房人無正當理由不進行收樓的,物業管理費可以從發出入住通知書一個月後開始計算。一般先交三個月。
6、個人所得税徵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家庭一套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税。
1、直系親屬或配偶之間房地產贈與,免徵營業税、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税、個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只要交契税、印花税、登記費、交易服務費和房產證貼花的費用。
2、其他房地產贈與,視同一般買賣計徵税費。
接受由個人贈與的非購置不動產再銷售的,營業税按銷售價全額徵收,受贈人應以房屋的價值為基數繳納20%的所得税。
3、房地產繼承或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分割的,免徵營業税、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税、個人所得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只要交印花税、登記費、交易服務費和房產證貼花的費用。
4、法院強制執行涉及多次轉移行為而未登記的,就最後兩次轉移行為按規定徵收税費。法院強制執行未辦理一手房地產證,且未提交税務部門免税證明的,全額計徵營業税。
5、下列行為視同轉讓行為徵税:
(1)以房地產出資與他人成立法人企業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房地產並以產權分成的。
(3)收購或合併企業時,房地產轉移為新的權利人所有的。
(4)以房產抵債的。
(5)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
6、下列行為不屬於房地產轉讓:
(1)共有人之間對共有房地產的分割。
(2)國家機關、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與其下屬的機構之間的房地產行政調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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