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房屋購買人和產權人可以不一致嗎

房屋購買人和產權人可以不一致嗎

1、全款買房的話,房屋購買人可以和產權人不一致,這種情況一般是父母為子女買房的情況。

2、貸款買房的話,房屋購買人和產權人必須一致,因為房貸是針對房產放款的,申請貸款的人必須是房子購買人和產權人,這三項要求必須一致。

房屋購買人和產權人可以不一致嗎

1、佔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是產權人按照房產的性能,作用對房屋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無損於房屋的本質。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產權人收取房產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是產權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產進行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是房屋產權最根本的權利。處分權一般只能由房屋產權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房屋使用權和產權有很大區別,房屋產權是完全物權,具有佔有、使用、、處分這四項基本權能。房屋產權表明房屋的權歸個人。房產受到各種法律的保護。而房屋使用權是不完全物權,不完全具有佔有、使用、、處分這四項基本權能,所以沒有處分的權利。

2、房屋產權是財產權的簡稱,表明財產的法律歸屬。有了產權,就可以有依法使用支配處置這些財產的權利,並可以取得相應的利益

3、房屋的使用權指的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在一定的法律契約下,非房屋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果房屋產權人與房屋使用權的使用人是長期租賃關係,居住者有房屋使用權單每月要交一定數額的租金,雙方要根據合同的約定行使權益履行義務,不能隨便收回房屋。

標籤: 產權 房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00yg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