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和定金差別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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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而“訂金”在法律上則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説,“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一定要頭腦清醒,區分清楚“定金”和“訂金”,以免在消費過程中經濟受損失。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定金易付難退,因此,不要隨便向交付定金。
1、確認房產性質
如果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定金就很容易打水漂,所以一定要確認好房產的性質。如果是期房,你要讓開發商出示預售許可證,如果是現房,你要讓開發商出示房產證。
2、交定金並不是必經的程序
在購房的過程中不要輕易交定金。因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交定金並不是必須要做的。其實如果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這樣即使商品房買賣合同籤不成,購房者也不會有太多的損失。
3、交定金時一定要籤協議
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商或賣家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4、寫明是“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
協議中的款額如果不明確性質,不寫明“定金”字樣,很容易發生爭議;協議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寫成“訂金”、“預付款”、“認購金”、“誠意金”等,協議條文無明確約定其是具有定金性質的,則不具法律效力。
5、定金的數額必須在房屋成交金額的20%以內,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於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成交價的20%,超過部分無效。例如:房價500萬元,定金一般在100萬元以內,超過部分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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