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房子設有居住權是什麼意思

房子設有居住權是什麼意思

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房子設有居住權,是指房主根據遺囑或者遺贈將居住權給其他人,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例如,某人在遺囑中寫明,其住宅由他的兒子繼承,但應當讓服務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經登記後居住權才成立。

房子設有居住權是什麼意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1、要到地級市公用事業與房產局購買相關審批表。

2、拿到審批表後,市民需要由職工單位填寫表格並且蓋章。到物業部門結清相關費用並取得公房售後維修協議;到房屋產權單位有的是自己的企業,有的是開發公司辦理申請並蓋章。

3、攜帶填好後的審批表及相關如身份證、户口簿等等審批表後有要求再次來到公用事業與房產局一樓進行審批核算。

4、拿着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窗口繳納一定的費用。

5、再拿着相關材料到房屋產權監理處處辦理相應證書。

1、居住權享有佔用他人房屋的權利,不涉及買賣、抵押等權利。也就是説,居住權的唯一權利是住在這種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財產中。

2、居住權是對他人房屋的權利,而不是對自己房屋的權利。因此,有必要為沒有自己所有權的房屋設定居住權。

3、居住權可以通過雙方簽訂合同或業主立遺囑來確立。但是,它必須在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後才能生效。不管你住多久,只要你沒有在房管部門登記,居住權就不會生效。

4、設定居住權的期限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可以是5年、10年、15年或永久居住。

5、如果有居住權的房產被出售,居住權不會消失,業主可以繼續居住。

標籤: 居住權 設有 房子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l0mrp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