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小區物業管理能收停車費嗎

小區物業管理能收停車費嗎

小區物業管理能收停車費。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性質是保管費,業主擁有所有權和物業收取保管費並不矛盾。物業是否有權向業主收取停車費,需要考察停車費的性質。小區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土地使用費,一種是管理費。兩種費用的收費依據與收費主體是不同的。

小區物業管理能收停車費嗎

(一)民法典對物業費的新規定: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2、《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3、《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4、《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5、《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6、《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民法典對停車費的新規定:

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9l59n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