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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可以起訴物業公司嗎

業主可以起訴物業。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係是合同關係,業主聘請物業公司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發生糾紛,是可以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的。

在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業主有權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並有權提出賠償請求。

做好準備起訴。調查取證。首先要由一個或幾個人做好拍照、錄像工作,在拍照和錄像過程中,一定要將物業公司的名稱或人員等相關的內容拍進或錄入。有時為了證明物業公司的連續違約,拍照和錄像要連續進行幾天的時間。

業主可以起訴物業公司嗎

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人民法院管轄。法院應在接到起訴狀後7日內作出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的決定。

2、審理和判決:法院應當地立案後按規定的日期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按規定的時間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並提出答辯。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3、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具體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或者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判決維持。

4、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5、申訴: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執行: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行政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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