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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賣房滿5年政策

根據規定可知,成都新房3年以後才能夠交易,並且存在以下情形的,依舊無法辦理過户的手續: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預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已押,房屋所有人未書面同意轉讓的;出售的房屋是在2017年4月13日以後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且未滿3年的。

成都賣房滿5年政策

一般來説,買房後馬上就可以再買房的。新政要求在擬購房所在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的,主要看購房人工作單位所在地是否在相應區域,該工作單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繳納的社保均可予以認定。

1、購房人具有成都直管區户籍(户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已滿24個月或雖未滿24個月但已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範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1、在成都買房,購房人應該有購房所在區户口(如果户口遷入想要購房的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想要購房的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購房的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2、成都買房要擁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產權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沒有自有產權住房。在成都11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購房人具有該區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3、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產權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單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範圍內沒有自有產權住房。在成都市其他區(市)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也可以。

標籤: 賣房 成都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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