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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多少年可以賣掉

拆遷獲得的安置房通常情況下經過5年的時間可以賣,當然是否能夠買賣,最終並不是根據時間的長短來進行判斷,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無論經過多少年都是不能出售的,因為無產權就無法交易過户。

安置房多少年可以賣掉

1、核實身份

安置房對購買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核實。購買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購房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委託人,則需出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經公證機關公證過的委託書和《徵收補償安置協議》《選房順序號單》的原件。購買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合法繼承人,需要出示被繼承人身份證或户口本原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經公證的繼承財產的相關證明和《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

2、選房確認

工作人員會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後順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現場進行選房,購買者按應享受的面積,選取安置房後,就可以在房號確認單上簽字確認。

3、公證公示

選房過程將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確保整個過程公開、公正、透明,並且還會將選房情況及時進行公示,對選房過程進行監督和公開報道。

4、結算領房

購買者憑房號確認單、選房確認審批表,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在10日內到資金結算組辦理房屋差價款結算手續,並領取領房單,憑領房單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安置房交接手續,領取安置房鑰匙。

1、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户給買房者。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2、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並不鮮見。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於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後,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如果在完成過户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於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户,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最終,買房人將不得不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

標籤: 賣掉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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