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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拆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麼

簽約前一定要審查動遷協議,明確房屋共有人;簽約時共有人應該在場,並且同意出售簽字按手印。違約金不應過高,一般上限為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在未過户前讓房主提供擔保。

購買拆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麼

買賣雙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簽訂一份帶附加條件的預約銷售合同,合同聲明該房屋已經售出,但是要等產權辦好後再過户。而中介會把這份合同拿到公證處公證,證明雙方已經發生了這個交易行為。

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費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約定待拿到房產證時再付清尾款等),遲延交房,產權證如何辦理過户等都作出約定,同時明確違約賠償責任。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五年) 無法將該房過户給其他人。

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户給買房者。

核實身份:安置房對購買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核實。購買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購房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委託人,則需出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經公證機關公證過的委託書和《徵收補償安置協議》、《選房順序號單》的原件;購買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合法繼承人,需要出示被繼承人身份證或户口本原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經公證的繼承財產的相關證明和《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

選房確認:工作人員會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後順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現場進行選房,購買者按應享受的面積,選取安置房後,就可以在房號確認單上簽字確認。公證公示:選房過程將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確保整個過程公開、公正、透明,並且還會將選房情況及時進行公示,對選房過程進行監督和公開報道。

結算領房:購買者憑房號確認單、選房確認審批表,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在10日內到資金結算組辦理房屋差價款結算手續,並領取領房單,憑領房單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安置房交接手續,領取安置房鑰匙。

標籤: 拆遷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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