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時落户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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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賣雙方、地產中介三方簽訂購房合同。
2、找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估計需要花3天時間)。
3、將所有資料交到所在地的房管所審核(大概需要3-7天)。
4、到財政局繳納契税,到地税局繳營業税、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5、憑税票等資料領取房地產交易證明書以及房產證,併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户(二手房銷售後原房主户口將保留一段時間,直到找到接收地為止)。
1、諮詢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是否接受落户: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諮詢,買房後是否能夠接受遷入的户口?居委會若是能夠接受的話可以考慮買房;找開發商諮詢吧,準備買房。
2、買房並辦理房權證:和開發商商議好購房事宜後,簽訂合同,繳納房款,並儘快辦好房權證。
3、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帶着房產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户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着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帶着辦好的證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之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遷出證明;若有違紀違法等原因或居委會不同意則不能遷出。
5、編户號受理:帶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居委會編好户號,之後帶着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
6、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7、户政科簽發《準遷證》。
8、持《準遷證》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9、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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