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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税需要年年交嗎

“房產税的交納一般是每年都要交納的,房產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在房產所在地繳納,且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

房產税需要年年交嗎

1、房產税徵收標準,房產税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税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2、房產税税率採用比例税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税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税率為12%。房產税應納税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税依據的:應納税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的:應納税額=房產租金收入×税率(12%)。

1、根據《關於天然林保護工程(二期)實施企業和單位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長江上游、黃河中上游地區,東北、內蒙古等國有林區天然林二期工程實施企業和單位專門用於天然林保護工程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

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用於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房產、土地按規定徵收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對由於實施天然林二期工程造成森工企業房產、土地閒置一年以上不用的,暫免徵收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閒置房產和土地用於出租或重新用於天然林二期工程之外其他生產經營的,按規定徵收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

2、根據《關於去產能和調結構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的企業,自停產停業次月起,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

企業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免税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税申報,並將房產土地權屬資料、房產原值資料等留存備查。

標籤: 房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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