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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安置房要不要繳納契税

1、賠償的安置房面積在拆遷協議補償範圍內的部分不需要另行交税,當賠償的安置房面積超出拆遷協議補償面積的,需要交納契税。

(1)如果原來拆遷的房屋沒有房產證的,就需要計算全部面積的契税1.5%。

(2)原來被拆遷的房屋有房產證的,那麼拆遷面積部分不需要繳納契税,需要計算全部面積的契税,超過拆遷面積部分需要按照補面積的價格計算契税1.5%:

(3)如果是拆遷房上市交易(過户),需要計算全部面積的契税,建築面積未超140平米的,契税1.5%,超過140平米的,契税3%。

2、根據《關於契税政策執行中若干問題的通知》,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成交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税;超出拆遷補償款部分,應按適應税率徵税。

3、被拆遷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重新承受還建房屋(即房屋產權調換安置),不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免徵契税;應補繳產權調換差價的,對補繳款部分,按適用税率徵收税。

買安置房要不要繳納契税

1、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户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共有人會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為由,請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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