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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和不動產權證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一樣:不動產權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房產證又叫房屋所有權證。它是購房者擁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權的證明,但其只是房屋的權屬證明,未涉及土地的使用權。

2、防輻射標籤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籤,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籤。

3、內容不一樣:房產證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產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的外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內頁規定了權利人,共有情況,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權利其他狀況等。

房屋所有權和不動產權證有什麼區別

4、發證機關不一樣:房產證的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例如:XX縣人民政府確定由該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則縣國土資源局為該縣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證加蓋“XX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5、版本不一樣:房產證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權證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統一權利人在統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目前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

6、費用不一樣:辦理房產證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不懂產權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1、首先,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了。因為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後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的,因此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購房者自己個人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必要前提條件。在通常情況下,初始登記主要系由開發商向權屬登記機構提供立項批文、土地使用權證、測繪資料等證明文件,在此過程中開發商可要求買受人配合提供相應材料。在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後買受人可自行申辦產權。

2、在買受人自行申辦產權的期間需開發商提供相應材料(比如單元測繪圖紙等)的,開發商負有相應協辦義務。另外,依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買受人提供辦理房屋的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3、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人住後的兩三個月之後,你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其實個人單獨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手續是比較繁瑣的,而且需要注意的事項也不少。

4、比如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時,業主需要注意房產證登記產權人要在領證的時候到場、攜帶本人身份證並簽字。與其同時,還要繳納相關費用,包括契税、印花税、工本費等。再比如,若有購房按揭貸款,不動產權證時極有可能需要在貸款銀行作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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