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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2022年2月8日發佈《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政策

據悉,新規的落地,不論是對減輕房企負債投資壓力,還是打消銀行發放涉房貸款諸多顧慮都有積極作用。與此同時,此次調整延續了去年三季度以來房地產金融調控政策在堅持“房住不炒”主基調下,實施微調以糾偏市場悲觀預期的操作思路。

這是繼此前房企優質項目併購貸款之後又一個不計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涉房貸款業務。在堅持“房住不炒”的基調下,保障性租賃住房成為樓市良性發展的亮點,未來有望成為樓市新增長極。據悉,去年以來,各地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2022年全年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十四五”期間40個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套,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根據通知,自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該通知適用於執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有分析人士認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已成為重點民生項目,有望迎來爆發式增長。

通知既體現了房貸集中度管理政策大方向未變,也體現了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積極優化,這將提高房企申請貸款的動力,助力保障性租賃住房更快更好發展。

官方的表述稱,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而根據2020年的政策,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檔設置了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兩個上限。

那麼,此通知的出台,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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