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成交價和評估價差30萬正常嗎

成交價和評估價差30萬正常嗎

成交價和評估價相差30萬是比較正常的,尤其是在四大一線城市的某些區域,實際交易價和評估價可能相差超過百萬。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評估價對於實際交易是由一定參考作用的,評估價會決定最低税費交納數目以及貸款額度,如果相差太多的話對於交易可能有一定的影響。

成交價和評估價差30萬正常嗎

1、賣方的身份

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是買賣雙方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購房者核實房主的身份、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尤其是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以防不法之徒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很大限度地規避資金風險。

2、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

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3、關鍵性承諾應體現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中

交易雙方當事人對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的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時,或者以所購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時,要對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簽約過程中應注意,對交易的任何關鍵性約定或賣方的任何承諾均應體現在合同中,不能以口頭約定代之,因為口頭約定在一旦發生糾紛時則無法舉證。合同的必備條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積及附屬設施、價款及給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違約責任等;如果選擇了按揭貸款的付款方式,則須按照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4、打款分兩次支付安全

買二手房付款方式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貸款兩種方式。按揭貸款付款問題相對不大,但在一次性付款中經常出現“賣方不願先過户,買方不願先付款”的情況。其實,在實際操作中,買方可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支付給房主,其中尾款的支付時間可約定為房產過户的日期,如此操作可以好的為買賣雙方規避交易風險。

5、各項費用要結清

如果房屋能夠順利過户,那就皆大歡喜,但這時交易還沒完成。交房時物業交驗不得馬虎,水、電、煤、電話、寬帶、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一定要認真結清。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日後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再回頭找賣方結算為時已晚,這類問題在二手房交易後經常出現。

6、維修基金要結清

買賣雙方通常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所以,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

標籤: 評估價 成交價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qnm8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