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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什麼時候拿房產證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收房什麼時候拿房產證

  1、房屋面積測量機構每個地方的測量機構都不止一家,所購房屋的建築單位使用哪一家測量單位,就是哪一家測量單位,這都是開發商或是進行二手房買賣的時候,由開發商或是房產交易中心指派的測量機構。

  2、測量機構的測量資質可以上網或是通過其他的方式查詢到。如果對測量機構給出的測量數據有懷疑的,可以申請對測量的結果重新進行檢驗,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進行這樣的檢驗,並不是一句質疑就可以重新檢驗的。

  3、對於申請人的要求是還沒有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的商品房預購人和新建商品房的購買人,以及專家委員會認為可以受理重新測量事宜的其他有關當事人。

  4、受理之後會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對測量的結果重新複核,不管結果如何,複核的單位都會告知申請人。

(一)檢驗相關文件

1、《竣工驗收備案表》最重要,該表是建設部為規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後,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

2、《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範圍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檢驗房屋本身

1、檢測房屋面積。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核對其與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範圍有多大;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檢驗房屋質量。購房者進行房屋驗收時需仔細檢查商品房質量,如果存在問題,及時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選擇退房或者維修等處理方式。

(三)注意驗收結果

1、房屋檢驗沒有問題的: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驗房交接表》等相關文件。

2、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並將意見填寫在《驗房交接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準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

3、發現問題,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並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

標籤: 收房 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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