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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誰提出來的

周恩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周恩文提出的。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誰提出來的

該原則由中國政府首倡,並得到世界人民和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贊同和擁護。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在接見印度談判代表團時,首次系統地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針對當時中印兩國間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印度與中國西藏地方關係中存在的問題,周恩來希望雙方以五項原則為基礎妥善處理。1954年4月29日,中印雙方達成協議,簽署了《中印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及有關換文,在協定的序言中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確定為指導兩國關係的準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超越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發展國家關係的基本原則,已為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所接受。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一個開放包容的國際法原則,集中體現了主權、正義、民主、法治的價值觀。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已經成為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國際法基本原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精闢體現了新型國際關係的本質特徵,是一個相互聯繫、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統一體,適用於各種社會制度、發展水平、體量規模國家之間的關係。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當今世界一系列國際組織和國際文件所採納,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贊同和遵守。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有力維護了廣大發展中國家權益。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髓,就是所有國家主權一律平等,反對任何國家壟斷國際事務。這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捍衞國家主權和獨立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成為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聯合自強的旗幟,加深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相互理解和信任,促進了南南合作,也推動了南北關係改善和發展。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推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摒棄了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壯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體系崩潰瓦解。在東西方冷戰對峙的大背景下,所謂“大家庭”、“集團政治”、“勢力範圍”等方式都沒有處理好國與國關係,反而帶來了矛盾、激化了局勢。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和平解決國家間歷史遺留問題及國際爭端開闢了嶄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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