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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法是誰提出的

青苗法是誰提出的的答案是:王安石

青苗法是誰提出的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諡文,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北宋臨川人(今江西東鄉上池村人)。中國歷史上傑出的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改革家。北宋帝國首相、 領袖。歐陽修稱讚王安石:“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後來誰與子爭先。”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其亦擅長詩詞,流傳最著名的莫過於《泊船瓜洲》裏:“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王安石歷任揚州籤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一年後,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罷相,退居江寧。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新法皆廢,鬱然病逝於鐘山(今江蘇南京),贈太傅。紹聖元年(1094年),獲諡“文”,故世稱王文公。

王安石任地方官多年,認為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併。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趙禎的-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

王安石在任宰相時,頒佈了青苗法,亦稱“常平新法”,是安石變法的措施之一,熙寧二年(1069年)九月由制置三司條例司頒佈施行。主要是:改變舊有常平制度的“遇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的呆板做法。靈活地將常平倉、廣惠倉的儲糧折算為本錢,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貸給農民、城市手工業者,以緩和民間高利貸盤剝的現象,同時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達到“民不加賦而國用足”,改善北宋“積貧”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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