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學前教育

> 布魯姆認知目標六層次

布魯姆認知目標六層次

認知目標六層次包括:知識、領會、應用、分析、綜合和評價六級水平。布魯姆等人將教學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和動作三個領域,每個領域的目標又是由低到高分成若干層次,該教育方法指出,問題有簡單和複雜,按照學習目標進行提問。

布魯姆認知目標六層次

布魯姆教育目標分類法是一種教育的分類方法。教育目標可分為三大領域:認知領域、情感領域和動作技能領域。

布魯姆認知目標六層次 第2張

情感領域

情感領域的教學目標,以克拉斯沃爾為首,於1964年提出,分為5個層次:接受、反映、形成價值觀念、組織價值觀念系統、價值體系個性化。

動作技能領域

布魯姆在創立教育目標時僅意識到動作技能領域的存在,未制定出具體目標層次。1972年Simpson EJ提出動作技能領域教學目標分7個層次:知覺、定勢、指導下的反映、機械動作、複雜的外顯反映、適應、創新。

標籤: 布魯姆 目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xq/l4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