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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住需要交物業費嗎

不入住需要交物業費。房子沒有人入住也要繳納物業費。只要開發商已經交房,業主就需要繳納物業費,但是長期不入住的可以少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入住需要交物業費嗎

不交物業費物業沒有權停水停電。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兩者是不同的法律關係。停水停電的權利是供水供電企業的一項重要合同履行抗辯權,物業管理公司不是小區內的供水供電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電權。

其實,物業是可以對業主實行停水停電的,通常分為下面幾種個情況中:

1、業主欠繳水費電費,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住宅停水停電。

2、突遇災害性事故時,例如,遭遇自然災害,或維修水電路等。

3、根據相關行政命令或接供水供電部門停水停電通知時。

實際中,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對你停電停水的,那是違法行為。公共服務是強制締約,只要沒有欠費,就是供電公司與自來水公司也無權停供,而物業公司更沒有權利這樣做。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兩者處於不同的法律關係中。停水停電的權利是供水、供電公司的一項重要合同履行抗辯權,物業服務企業不是供水供電合同的主體,自然不享有供水供電權。不過,你需要注意地是,即使物業是有權對你停水停電,但都不是因為他是有權,而是因為他是被授權的。

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在業主欠繳物業費的情況下,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以停水停電為懲罰手段,在法律規定上屬於涉他條款,依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這種條款應徵得權利人的同意,否則,為無效條款,業主反而可以追究物業服務企業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標籤: 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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