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驗房還是先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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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先驗房再簽字先收房。業主在收到開發商的收房通知後,應該先去驗收房屋,將有問題的地方記錄並要求開發商整改,等完成整改後再次驗收沒有問題後,再去簽收房屋,拿房屋鑰匙。
1、通知
售樓資料準備:客户入户分批計劃表、通知書、入户須知、房款結算單、業主委託。
通知書:掛號郵寄入户資料、通知書、入户須知、業主委託書、電話確認。
2、客户到場
客户簽到:業主憑“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到售樓中心簽到,詢問並辦理相關手續。
結款:業主持“通知書”、“房款結款單”、“業主交樓流轉表”到售樓中心財務處結清房屋尾款、面積差價等相關費用並蓋章確認。
現場確認:業主持“通知書”、“房款結款單”、“業主交樓流轉表”到售樓處交房接待處簽章確認。
物業接待:驗房時間確認,填寫“住户登記表”,簽定業主公約,通知業主驗房所需準備資料。
3、物業帶業主驗房
物業提供“業主驗樓交接表”,並陪同業主進行房屋驗收。
現場驗房:業主持所需資料到工地現場,由工作人員陪同到物業處辦理驗房手續(詳見驗房流程圖)。
4、交費
物業接待辦理下一步交房手續,業主持“業主交樓流轉表”,到物業中心並交納相關費用。
5、籤協議
籤協議:業主和物業公司共同簽署“商鋪交付確認書”等相關物業管理合同並連同業主身份證、售房合同複印件一起交物業處存檔。
6、發資料交鑰匙
發資料交鑰匙:所有資料存檔後,由物業處管理人員發放“住宅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業主使用守則”,並再次陪同到業主所購房屋處。向業主辦理交送鑰匙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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