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沒有通過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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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到貸款審批沒通過的原因
一般的來説,銀行在通知貸款審批沒通過的時候都會告訴你沒通過的原因,有的可能是個人資質不足,銀行懷疑還款能力,還有的是因為徵信有過不良記錄。
2、針對原因做出修正
如果是個人資質不足,這個非常好搞定,多多的提交自己的財產證明,提供名下有汽車、房產、相關險種的保單、獎金、報銷單等材料來證明自己的還款能力。如果是徵信有過不良記錄,可以向銀行合理的解釋不良徵信的原因並出示相關證明。如果銀行還是堅持不審批,換個銀行是更好的選擇,銀行之間的規定並不全都相同。
一、由於信貸政策發生變化或者銀行自身原因等
這種屬於不可歸責於購房者和開發商的外部原因下未能成功辦理按揭、致使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形。
按照最高法解釋“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違約金給購房人。
二、由於屬於開發商的原因而無法成功辦理按揭
比如因為開發商與銀行合作關係出現變化,或者是開發商所售項目不具備貸款條件等原因,即因為開發商方面的原因導致無法成功辦理購房按揭。
那麼根據最高法解釋中“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規定,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即開發商應當允許辦理退房手續,同時退還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並賠付約定金額或比例的違約金給購房人。
三、個人本身原因而無法成功辦理按揭
比如購房人提供的資料不齊備、或者購房人缺乏還款能力、信用記錄不良等而未能從銀行獲得按揭貸款,開發商是否應當允許購房人退房、解除購房合同。
可以看到,根據最高法解釋中“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規定。
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方面有權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清餘款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解除購房合同則購房人應該賠償開發商的損失,即按照違約金條款支付相應違約金(一般應是從首付款中扣除,剩餘首付款歸還購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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