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房產證共同共有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共同共有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共同共有即為房屋共有,是指兩個單位以上,或者兩個以上共有的房屋。房屋共同共有區別於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係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係歸於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房產證共同共有是什麼意思

除夫妻有特別約定的外,夫妻雙方在婚後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因而,夫妻婚後興建、購買、受贈或者繼承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共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有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在婚姻關係消滅(離婚或一方死亡),或者雙方有特別約定時,才能確定份額,進行分割。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房屋是家庭活動的必要場所。家庭共有房屋是家庭成員集體勞動興建或通過接受贈與等方式獲得的。家庭共有房屋在分家之前不得分割。

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權利,對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權的行使,應由全體共有人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按多數共有人的意見辦理,不允許個別共有人獨享房屋所有權。對於共同共有房屋的處分,尤其必須全體共有人意思表示一致,個別共有人處分共有房屋的行為無效。

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必須對共同共有的房屋進行分割。分割時,應先確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使共同共有轉變為按份共有,然後按按份共有的方式進行分割。確定各所有人的份額,應本着協商一致的原則,各所有人均應本着團結和睦、互助互讓的精神進行協商,以求達成一致的意見。若法律對此有特殊規定的,應依照法律的規定。如《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照顧女方和小孩的利益。對於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法律也無特別規定的,一般應當確定相等的所有權份額。

對於共有房屋,無法確定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時,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即使主體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數,也應該視作共同共有。

標籤: 房產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dq12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