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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分哪幾個等級

科舉制度分三個等級,分別是第一級鄉試、第二級會試、第三級殿試。科舉制度是古代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日本、朝鮮、越南等國家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

科舉制度分哪幾個等級

其中,鄉試第一名為“解元”,中央省試為“省元”,殿試第一名為“狀元”。

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所能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擴展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

第一級鄉試:鄉試由天子欽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屬本省生員、貢生、監生經科試合格,均準應試,原則上包括州府縣學中經過科考名列第二等級的生員以及三等的前三名,但實際上凡經過科考,錄科、錄遺合格的考生均可以應試。

第二級會試:會試因考試在春天舉行,故又稱為春試或春闈。

應考者為各省的舉人,錄取者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

會試,科舉考試名目之一。

所謂會試者,共會一處,比試科藝。

由禮部主持,在京師舉行考試。

會試在北京內城東南方的貢院舉行。

會試的主考官4人稱總裁,以進士出身的大學士、尚書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員,由部都請派充。

第三級殿試:又稱“御試”、“廷試”、“廷對”等,是唐、宋、元、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之一。

殿試由內閣預擬,然後呈請皇帝選定。

目的是對會試合格進行區別、選拔官員等。

殿試為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

由武則天創制於神都紫微宮洛城殿,所以是從唐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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