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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共同還貸的優缺點

優點:買房共同還貸可以減輕經濟壓力,在辦理貸款的時候提升貸款額度,增加貸款審批通過率。缺點:買房共同還貸意味者房子產權有共有人,在出售、出租房產等情況下需要有共同產權人同事簽字,處置房產會麻煩一點。

準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户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購房合同、結婚證、首付款收據。

買房共同還貸的優缺點

其中,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複印件一般一式三份。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辦理過户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所以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

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主貸人”的身份,一定要確定好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因為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注意: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標籤: 優缺點 還貸 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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