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房子多久辦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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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應該在買房後30日內進行辦理。我國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併、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
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約好的期限為主的,但假如房子買賣合同中並沒有對此作出約定的,通常分兩種情況討論進行:
產品住宅若沒有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子交給使用之日起90日內;
產品房若已經竣工完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締結之日起90日內。
房產證辦理時間:
依照規則,假如是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房子所有權排號,必須30個工作日,假如是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子所有權排號,必須60個工作日。也就是説,當房子買賣當事人簽定的產品房預、出售合同或房子買賣合同依法生效後,房產證在30個工作日內就會辦下來。
但必須留意的是,不一樣城市的規則不一樣,辦理手續也不一樣,因此詳細時刻還必須根據詳細情況來定。
1、房子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出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子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若房子測繪陳述為舊格局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掛號申請書,新格局只需供給房子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税憑據(契税繳款書)
5、已婚的購房人:
①兩邊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實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兩邊任何一方不能參與辦理,則需供給私章,若託付第三方代理則需一起供給夫妻兩邊私章。
6、獨身的購房人(必須要自己過去現場辦理,不可代理):
A.買房人身份證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B.户口簿或户籍證實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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