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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要怎麼辦理

1、預約:目前一般是申請人登錄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站提出預約申請。

2、申請:申請人在預約時間前往預約的受理點取號後,在業務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3、受理:受理人員查驗登記範圍、申請主體和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當場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憑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4、審查:審查人員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過程,有關事項需要進一步證明的,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

5、登本:符合登記條件的,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本。

6、辦理結果:申請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辦理結果。

不動產權證要怎麼辦理

1、申請登記

房屋所有人,即不動產證上登記的業主名字,帶上户口簿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到原不動產證辦理處的房管局以書面形式提出補辦不動產證的申請,申請書中要包含不動產證丟失的原因及房屋的詳細信息,包括位置、結構、面積等相關內容,寫好之後到房管局的遺失契證台辦理。

2、登報聲明

房管局對不動產證業主的申請核實後,會出具一個證明,申請人帶上該證明和臨時收據到相應的報社登報辦理“遺失產權證聲明”,進行公告,宣佈原證作廢。

3、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該流程是在登報聲明發布之後進行的,申請人帶上發佈聲明的報紙和房管局開具的收據回到房管局原不動產證發放機關辦理具體事宜。

4、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該流程是在登報聲明發布之後進行的,申請人帶上發佈聲明的報紙和房管局開具的收據回到房管局原不動產證發放機關辦理具體事宜。

5、勘丈入冊

對上述流程無異議者,申請人可以在六個月內向房屋測繪所提出申請對房屋進行重新勘丈,繪圖,並將勘丈結果交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至此不動產證補辦的準備環節正式完成。

6、登記審查核準

將所有的資料交由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初審,複審和最終的審批,確保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

7、發證

房管局如果審批同意不動產證丟失者的申請,那麼將重新為你補發新的不動產證。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標籤: 不動產 權證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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