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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認購未簽約是什麼意思

已認購未簽約的意思就是購房者在決定買房之後向開發商繳納了認購金,但是雙方還沒有簽訂認購協議。當開發商的樓盤還未進行開盤銷售的時候,就會用優惠政策來吸引購房有購房意向的購買者進行認籌,在樓盤開盤之後,擁有認籌證書的人就可以優先選房,在選定房間號之後,就可以將認籌金轉化為認購金,之後就會和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其中包含了關於房子的詳細信息,也就是所謂的購房合同,之後就可以繳納購房款,包括首付或者全款。當出現了已認購未簽約的情況,如果對於所選擇的房間號不滿意,不想購房的話,認購金是可以進行退回的,因為還沒有簽約。

已認購未簽約是什麼意思

1、排號選房

確定要購買某區域的某樓盤,如果該樓盤未開盤還處於認籌階段,售樓部通常會推出“認籌X千抵X萬”的優惠活動。客户繳納認籌金,即排個號,代表你有資格買這個樓盤的房子。待開盤時,根據認籌順序或者搖號來依次進入選房區選擇房源。如果選好了房,則繳納的認籌金可以按照相關的優惠直接抵房款。若個人沒有選擇房源,則認籌金通常會在一定工作日內退還給客户。

2、交定金

選定好房源後,繳納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購房者支付一部分定金,用來表示購買該房屋的決心;開發商收取定金,則意味着要對購房者所選的房屋進行保留,防止其被別的客户選走。若客户選好了房源也交了定金,最後又不買該房屋了,則定金不退還。這個也好理解,因為你提前定了該房子,別的想要購買該房屋的客户就不能再購買,導致了這一套原本可以銷售出去的房屋未出售,定金則作為對開發商的補償。

定金不同於訂金,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金額的20%,而訂金可自由約定。如果認購書中標明的是“訂金”時,購房者可要回;如標明的是“定金”而購房者又未在認購書中規定的期限內進行進一步協商,要回定金就比較困難了。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簽訂認購書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認購書內容一般包括: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房屋的基本情況(如房屋位置、面積等);簽署正式買賣合同的期限。簽訂認購書要注意以下事項:

①、規避受牽制條款,一些認購書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購房人在規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如果購房人自己想簽訂認購的話,則要避免認購書中的受牽制條款。

②、購房者不要與開發商約定預付款或認購金予以“沒收”、“不予退還”等條款,這種條款實際上針對購房者單方違約的違約金條款,購房者只要沒有與開發商簽訂正式買賣合同,不論什麼原因都算購房者違約,開發商就要沒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③、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認購書對於價格條款的約定,不要使用“均價”,“優惠價”“折扣價”等,而要準確到單價的具體數額。

④、開發商答應為購房者保留價格或房號的,要將保留承諾寫進認購書,如此價格保留10天,此房號保留10天。此時還要注意,這種保留是開發商的單方承諾,如果開發商沒有兑現承諾應該承擔違約責任,不要把這種保留簽訂成購房者在10天之內必須購買的義務。

⑤、注意認購協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目前多數的認購書都是開發商提供格式合同,對購房者的限制較多,而開發商基本不承擔責任。為了避免一方責任傾斜,在簽訂協議時要注意加上限制開發商行為的條款。

⑥、在簽訂《認購協議書》時,購房者應對開發商提供的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適當補充完善,將定金的約定範圍加以調整,從根本上將《認購協議書》與房屋買賣合同區別開,使之獨立。這樣才能真正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4、簽訂購房合同

一般繳納定金認購開發商的物業,並在簽訂“認購協議書”後7天內繳納首期房款,同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此時,認購協議作廢。之後交齊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銀行審批合格,且與你簽訂《按揭抵押貸款合同》,貸款便可放下,貸款放下後一個月即開始月供。

標籤: 簽約 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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