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規定有哪些 生活 關注:2.13W次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2、該仲裁時效可中止、中斷。3、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關於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規定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裏了。 標籤: 時效 仲裁 爭議 勞動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8260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