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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辭職馬上離職工資怎麼算

新勞動法辭職馬上離職工資怎麼算的答案是:正常計算

正常計算,但如果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賠償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只要付出勞動,單位就要支付勞動報酬,雖然是自離,但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結算工資;

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應當提前提出辭職並交接好工作,如果違反勞動法不辭而別給單位造成損失,則要承擔賠償責任;

新勞動法辭職馬上離職工資怎麼算

4、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離職與辭職沒有本質的區別,從以前的規定看,一般是指尚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幹部由於某些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用人單位供職,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要求,經批准後可辦理離職手續,享受一次性的離職費待遇,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當然,有的也不發離職待遇。

自動離職、擅自離職的含義是相同的,都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脱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這種不辭而別的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常常會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也往往要追究該勞動者的責任。用人單位對擅自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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