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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航為什麼沒有遺體

東航為什麼沒有遺體的答案是:激烈撞擊;高温爆炸

據《大眾科學》報道,當飛機墜毀時,從數千米的高空墜落會與大氣產生嚴重摩擦,導致機艙解體或起火。

如果飛機解體,乘客將被空氣對流拋出機艙,飛機在墜毀中,航空燃料快速燃燒,猛烈釋放動能,如果此時還有幸存者,濃密而劇毒的煤煙會導致昏迷,然後在高達1100度的高温下迅速氣化。火葬場焚屍的温度是在800到850度,航空燃油的猛烈燃燒温度高達1100度,遠遠超過火葬場火化爐的温度,足以燃燒所有飛機殘骸和人肉。

專家在實施地點通過現場的一些石頭礦物質熔點測算,當時爆炸的温度應該是在3000度左右。什麼概念?就是可以把人瞬間就氣化了,就像我們經常看的武俠電視劇,一個人瞬間變成粉末消失。碳化照片顯示,墜機現場有火災痕跡,燃燒後更難區分飛機殘骸、周圍樹木和人類殘骸。

即使沒有解體或起火,飛機在高速墜落時也會突然觸地。由於過度激烈撞擊,飛機和人體也會直接粉碎成粉末。因為飛機墜落的衝擊力相當於重量幾十噸對人體的衝擊力,人體是根本就無法承受這種衝擊力的,結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東航為什麼沒有遺體

空難(air crash),指飛機等在飛行中發生故障、遭遇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災難。指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人為因素造成的飛機失事,並由此帶來災難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通常與“空難”意義相同的詞彙還有“飛機墜落事件”或“墜機事件”。漢語中對各種飛行器包括各種載人航空飛行器在起飛、飛行或降落過程中,由於人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的災難性損失,對此類事件統稱為空難,如對美國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的失事有時稱為“哥倫比亞空難”。

根據《民法典》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意外事件中,經有關機關證明遇難者不可能有生還可能的,可以直接向法院宣告遇難者死亡,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如果説有關機關不出具該證明,則家屬必須要等意外事件發生後滿2年才能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後,遇難者的財產,可以被其近親屬繼承。

也就説,作為空難家屬,應當積極向有關機關要求出具無生還可能性的證明,之後向法院申請宣告遇難者死亡,並開始繼承遇難者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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