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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有什麼注意點嗎

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用途;租賃期限;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轉租的約定;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違約責任。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房屋租賃合同有什麼注意點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注意事項:在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承租人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見蹤影,因此,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説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衞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

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

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與房東雙方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房東為確保房屋及其家電不被非法轉賣,及水電費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東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後會有相應的發票。

其中要尋找正規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國連鎖的那種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紹房主出面審查相關證件後簽訂租房合同,這樣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

房屋租賃合同注意細節有哪些

一、 房屋租賃合同 注意細節有哪些 1、合同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合同要註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寫明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8、合同應約定是否同意轉租。 9、 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0、 租賃合同 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二、 租房合同 有哪些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合同中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説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衞生間的裝修情況等等。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出租人的責任。 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

7、房屋改動的規定。 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 擅自轉租 ,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的規定。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由於房屋價格的高漲,租房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

簽訂租房合同是租房的關鍵環節。其中不管是對哪一方當事人來講都要儘可能的維護自身權益,這就要求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可以謹慎一些。在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押金、違約責任上面,最好是做出明確的約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損害到自身利益。

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我們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問題:租賃房屋需要驗明房屋的產權證,房主本人身份證,確認是否有權利租賃房屋;房屋鄰居都是什麼人,是否會影響以後的居住;明確房屋的相關配套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採暖費,有線電視,寬帶,電話)等由誰承擔並確認現在繳費情況。在房屋押金的問題上需在合同內約定什麼情況下返還,什麼情況下不返;在房屋租賃合同內約定如房屋出現漏水、室內用品損壞等問題由誰負責;房屋的租金約定,付款的時間,租賃的時間,租賃的期限;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房屋租賃合同應注意以下事項:1、出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出租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3、出租人是否具有產權證明;4、租賃合同的條款是否完備和公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房屋租賃合同應該要注意:1、押金:押金是必須有的,有些業主礙於情面不留押金,事後有什麼損壞又難以維護利益。2、違約責任:如果違約就要按照事先約定的進行,這不僅是對業主的保障,也是對租客權益的保障。

3、租賃期限:期限要約定好,如果出現到期的情況要按照合同進行,防止出現住着房子還不交錢的情況;4、繳納期限:要約定好繳納期限,超過了繳納期限要承擔相應責任;5、損壞賠償:如果出現物件損壞的情況,是由業主承擔還是租客承擔要事先約定好,不要出現了問題再互相推脱;6、水電費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標籤: 租賃 房屋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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