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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和朝鮮的關係

正常的國家關係。

中國和朝鮮曾經是盟友就是在冷戰時期,也就是中蘇決裂和中美接近之前的階段,中國與朝鮮是生死與共的盟友。在這個時期,中國與朝鮮在意識形態、政治體制、經濟制度、冷戰格局中的對陣分佈都是高度一致的,用脣亡齒寒、相依為命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中國和朝鮮目前就是正常的國家關係,也只會是正常的國家關係,最好將來還僅保持正常的國家關係。

中國和朝鮮的關係

最高人民會議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行使立法權。職能是修改並補充憲法,制定國家的對內對外政策的基本原則,選舉或罷免國防委員會委員長、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和內閣總理等。最高人民會議議員每屆任期5年。

1972年,頒佈《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1992年進行修訂,1998年9月,最高人民會議第十一屆一次會議對憲法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和補充。新憲法寫入擁戴已故國家主席金日成為“永遠的國家主席”;中央政府由政務院改稱內閣;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改為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刪除“國家主席”一節,撤銷原國家權力最高領導機構中央人民委員會;規定國防委員會為“國家主權的最高軍事領導和全面管理國防的機關”。經濟方面,在強調社會主義公有制和民族自立經濟的同時,增加了“獨立核算”、“運用經濟槓桿”、允許集體單位從事外貿、鼓勵機關、企業、團體同外國的法人或個人進行企業合營和合作等內容。在公民權利方面新增了“保護著作權、發明權、專利權”、“公民有居住和旅行的自由”等內容。2009年4月,最高人民會議十二屆一次會議通過新的憲法修正案。

2012年4月,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五次會議修改憲法。增設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為朝鮮最高領導人,推舉金正恩為朝鮮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

國家最高軍事領導和全面管理國防的機關,由最高人民會議選舉產生,向最高人民會議負責,每屆任期5年。國防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委員組成。委員長是統率朝政治、軍事、經濟力量,捍衞國家和人民命運,組織領導加強國防等綜合國力工作的國家最高職位,象徵和代表國家榮譽和民族尊嚴。

內閣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行政執行機關和全面管理國家的機關,任期5年。

審判機關有中央裁判所、道(直轄市)裁判所、人民裁判所(基層法院)和特別裁判所。中央裁判所是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所長由最高人民會議選舉產生,任期5年。

檢察機關有中央檢察所,道(直轄市)、市(區)郡檢察所和特別檢察所。中央檢察所是國家最高檢察機關,所長由最高人民會議任命,任期5年。

標籤: 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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