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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數比較大小的方法

負數大小的比較方法剛好跟正數相反。比如,1和5比,當然5大,但是-1和-5相比是-1比較大。

總之負數的比較方法是,數值大的反而越小,數值小的反而越大。

負數比較大小的方法

負數是數學術語,指小於0的實數,如−3。負數是同絕對值正數的相反數。任何正數前加上負號都等於負數。在數軸線上,負數都在0的左側,所有的負數都比自然數小。負數用負號(Minus Sign,即相當於減號)“-”標記,如−2,−5.33,−45,−0.6等。

據史料記載,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國就有了正負數的概念,掌握了正負數的運算法則。人們計算的時候用一些小竹棍擺出各種數字來進行計算。比如,356擺成||| ,3056擺成等等。這些小竹棍叫做“算籌”算籌也可以用骨頭和象牙來製作。   我國三國時期的學者劉徽在建立負數的概念上有重大貢獻。劉徽首先給出了正負數的定義,他説:“今兩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負以名之。”意思是説,在計算過程中遇到具有相反意義的量,要用正數和負數來區分它們。

負數比較大小的方法 第2張

劉徽第一次給出了正負區分正負數的方法。他説:“正算赤,負算黑;否則以邪正為異”意思是説,用紅色的小棍擺出的數表示正數,用黑色的小棍擺出的數表示負數;也可以用斜擺的小棍表示負數,用正擺的小棍表示正數。  

我國古代著名的數學專著《九章算術》(成書於公元一世紀)中,最早提出了正負數加減法的法則:“正負數曰:同名相除,異名相益,正無入負之,負無入正之;其異名相除,同名相益,正無入正之,負無入負之。”  

標籤: 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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