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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在弦上,不得不發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矢:箭;弦:弓上用以法箭的牛筋繩子。箭已搭在弦上。比喻為形勢所迫,不得不採取某種行動

矢在弦上,不得不發是什麼意思?

成語名字:矢在弦上,不得不發

成語發音:shǐ zài xián shàng,bù dé bù fā

成語解釋:矢:箭;弦:弓上用以法箭的牛筋繩子。箭已搭在弦上。比喻為形勢所迫,不得不採取某種行動

成語出處:晉·王沈《魏書》:“琳謝曰:‘矢在弦上,不得不發。’太祖愛其才,不咎。”

成語繁體:矢在絃上,不得不發

常用程度:一般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成語結構:複句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近義詞: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查看更多矢在弦上,不得不發的近義詞>>



矢在弦上不得不發典故出處 矢在弦上不得不發什麼意思?

矢在弦上,不得不發這個成語大家應該也是有聽説過,雖然並不算一個日常上的高頻成語。可能一般我們會用箭在弦上來替代,兩個詞的實際意思是差不多的。那這次就為大家介紹一些矢在弦上,不得不發的典故出處,還有釋義解讀。當然這個成語是在三國時期有出現過,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下面就一起來看看詳細的故事經過吧。

今天的三國成語故事見於《太平御覽》五九七注引《魏書》,發生時間是在獻帝建安九年(公元204年)八月,主要人物為曹操和陳琳。原文如下:

陳琳作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頭風,是日疾發,卧讀琳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疾病。”太祖平鄴,謂陳琳曰:“君昔為本初作檄書,但罪孤而已,何乃上及父祖乎!”琳謝曰:“矢在弦上,不得不發。”太祖愛其才,不咎。

這段記載的大意是:陳琳曾經為袁紹寫了一篇《為袁紹檄豫州文》,痛斥曹操。當時曹操正患頭風病,卧牀不起,讀完陳琳這篇檄文後不猶得坐了起來,開頭説道:“這篇文章治好了我的病。”到了獻帝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攻克鄴城,抓獲陳琳,對陳琳説:“當年你為袁本初寫檄文,數落我的過錯也就算了,為何要痛罵我的祖宗三代呢?”陳琳謝罪道:“箭已搭在弦上,不得不發射。”曹操愛惜陳琳的才能,便沒有追究。

本文要説的成語,便是陳琳口中的“矢在弦上,不得不發”,意為箭已搭在弦上,不得不發射,比喻事情到了不得不採取行動的時候。這也是由陳琳所首創的三個成語中的一個。

陳琳是漢末時期的一位著名士人,早年曾加入大將軍何進幕府,堅決主張誅殺宦官。何進被殺後,陳琳投靠了袁紹,並在獻帝建安五年寫了一篇著名的《為袁紹檄豫州文》,風格豪放,筆力強勁,堪稱漢末三國時期的一篇雄文。

在這篇檄文中,陳琳歷數曹操的種種罪行,指責曹操“身處三公之位,而行桀虜之態,污國害民,毒施人鬼!加其細緻慘苛,科防互設罾繳充蹊,坑阱塞路舉手掛網羅,動足觸機陷:是以兗、豫有無聊之民,帝都有吁嗟之怨。歷觀載籍,無道之臣,貪殘酷烈”。同時,陳琳還將曹操斥為“贅閹遺醜”,又説曹操的“祖父中常侍騰,與左悺、徐璜並作妖孽,饕餮放橫,傷化虐民父嵩,乞匄攜養,因贓假位,輿金輦璧,輸貨權門,竊盜鼎司,傾覆重器。”難怪曹操看完後直冒冷汗,連頭風病都痊癒了。

矢在弦上什麼意思?有什麼典故?英文翻譯是什麼?

【典故出處】:三國 魏 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引《魏志》:「矢在弦上,不可不發。」 【成語意思】:箭已搭在弦上。比喻為形勢所迫,不得不採取某種行動。【通用拼音】:shǐ zai xian shang【拼音簡寫】:SZXS【使用頻率】:常用成語【成語字數】:四字成語【感 *** 彩】:中性成語【成語用法】:矢在弦上,作賓語、定語;指情況危急。【成語結構】:主謂式成語【英語翻譯】:an arrow on the bowstring <cannot but go ahead> 【近義詞】:箭在弦上、矢在弦上,不得不發【成語例句】:郁達夫《大風圈外》:「但四海洶洶,革命的氣運,早就成了矢在弦上,不得不發的局面。」【成語故事】:

東漢末年,袁紹為了攻打曹操,讓陳琳寫一篇《為袁紹檄豫州》的檄文,列舉曹操的罪狀,大罵曹操祖宗三代。袁紹官渡之戰敗給曹操,陳琳也趁機投靠曹操。曹操問陳琳為什麼寫那篇檄文,陳琳説那時箭在弦上被袁紹所逼而寫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這個説法有何來歷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解釋:箭:弓箭;弦:弓上用以發箭的牛筋繩子。箭已搭在弦上,不得不發射。比喻事情到了不得不採取行動的時候。

出自:於三國·魏·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李善注引《魏志》:“矢在弦上,不可不發。”

故事原文:

袁紹命陳琳作討曹檄文,陳琳領命援筆立就。文章暢快淋漓,結構文辭氣勢無不精彩;曹操於許都正患頭風,覽檄毛骨悚然,一身冷汗,頭風立愈。後冀州城破,陳琳被捉見操,操問:“汝前為本初作檄,但罪狀孤可也;何乃辱及祖耶?”琳答曰:“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左右勸操殺之;操憐其才,乃赦之,命為從事。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的回答堪為經典,正是這句妙答使陳琳化險為夷。

陳琳當時可以説命懸一線,因為那個時代公開罵人祖宗是非常犯忌的事;曹操當然大度愛才,可涉及忠孝等大是大非問題,殺才也很正常。當時問話看來隨意,其實殺氣騰騰;剛才,陳琳的上司審配在曹操審案中拒不配合,就被曹操判了個斬立決。

好個陳琳,無愧才子!以區區九字化解了危機。

檄文白紙黑字,“罪行”昭昭無可爭辯。對曹法官的提問,如果被告陳琳選擇默然,可能不會有好結果,因為曹操素來不喜歡被告隨便享受“沉默權”。不久前呂布大將高順在法庭上對曹大人的問話“汝有何言”不接腔,曹操“怒命斬之”。

陳琳如果表己清白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直言聲稱“袁大帥命我一定要把您祖父、父親的黑材料也列上,沒辦法我不得不寫啊”,也大有問題。第一,曹操未必相信,雖然死無對證;第二,直白領導壞話,近乎奸臣小人,曹法官不會喜歡。很可能聽任陪審團判他死刑。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的回答,比喻含蓄,有虛有實,可見仁見智。

若按通行解釋,形容己之處境,“以箭自比,以弦比袁紹,箭非自發,乃弦發之也;操若能為琳之弦,亦願為操之箭矣。”雖答非所問,亦算外交語言。

若按“老闆非叫我罵你祖宗不可”的“鐵邏輯”解釋,系顧全已逝領導面子的模糊、和諧語言。

若按筆者分析,當是文筆“興之所致”的解釋:“我們文人心直口快,想到兒子混蛋必定有老子反動的血緣基礎,寫到那兒便收不住筆,一不小心罵了您的祖宗。”乃文人放蕩不羈的直率語言。

無論如何,都有可聽可品之處,最終打動曹操,陳琳不僅免於刑事處分保住了項上人頭,還被重新安排工作。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 可謂千古妙答,至今傳用不衰。陳琳才名不虛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有何來歷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jiàn zài xián shàng,bù dé bù fā),箭:弓箭;弦:弓上用以發箭的牛筋繩子。箭已搭在弦上,不得不發射。比喻事情到了不得不採取行動的時候。出自於三國·魏·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李善注引《魏志》:“矢在弦上,不可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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