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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案是清朝誰寫的

狄公案是清朝誰寫的的答案是:吳趼人

狄公案是清朝誰寫的

《狄公案》主要寫唐朝名相狄仁傑在被貶為縣令之後,因查案有功,被閻立本推薦之後與武三思等人鬥爭,最後使廬陵王復位的故事。

本書共六十四回,背景在唐朝,主角為狄仁傑,為“公案俠義系列”之一,是俠義與公案小説集大成的鉅著,主要講述唐朝名相狄仁傑斷案的事蹟。內容形形色色,包含了人命、姦情、負債、欺詐、搶劫等故事,不但情節引人入勝,而且斷案的手段也是千奇百怪。

吳趼人 (1866—1910),原名寶震,又名沃堯,清代譴責小説家,字小允,又字繭人,後改趼人。 廣東南海(佛山)人,號沃堯,出生於北京,因居佛山鎮,在佛山度過青少年時代,自稱我佛山人。以此為筆名,寫了大量的小説、寓言和雜文,名聲大噪,成為近代“譴責小説”的鉅子。清末(近代)小説家。活躍在清代文學時期,

代表作品:《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痛史》《九命奇冤》等。

筆名有偈、佛、繭叟、繭翁、野史氏、嶺南將叟、中國少年、我佛山人等,尤以“我佛山人”最為著名。

吳趼人曾祖父吳榮光,曾任湖南巡撫兼湖廣總督,祖父莘畲,官至工部員外郎,父允吉,曾任浙江候補巡檢。吳趼人幼年喪父,十七八歲至上海謀生,常為報紙撰寫小品文,光緒二十九年始,在《新小説》雜誌上先後發表《電數奇談》《九命奇冤》《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恨海》《劫餘灰》《情變》等,其中《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和《恨海》轟動一時,影響深遠,1910年留下《情變》前八回未完而在上海逝世。

吳趼人創作的小説有30多種,人稱“小説鉅子”,是清末譴責小説的傑出代表。

他的小説,題材廣闊,形式多樣,如《瞎騙奇聞》,揭露迷信的危害性;《新石頭記》,借賈寶玉下山的故事,抒發對政治改革的主張,是政論式的小説;《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則是自傳體小説,影響很大,與《糊塗世界》同一類型。還有歷史小説、“滑稽小説”、偵探小説等。

其它著名的作品有《恨海》《趼人十三種》等,《情變》是他最後一部小説且只留下前八回。

標籤: 公案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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