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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質量屬於產品質量法調節範圍嗎

商品房質量問題並不是產品質量法調節的範圍,商品房質量出現問題的,適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的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

針對有關房屋質量糾紛,購房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不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一般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購房者可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主張自己的權利,即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質量問題,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商品房質量屬於產品質量法調節範圍嗎

購房者可請求其維修,因維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負賠償責任。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這種情形應先請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檢查,在取得房屋質量鑑定不合格的證書後,可要求開發商予以退房,對因此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説,對於房屋質量糾紛,購房者可以先同開發商進行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合意,可以到相關部門,例如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進行投訴。此外,對購房者的正當要求,開發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這是解決糾紛比較穩妥和有效的方法。

(1)簽好質量條款:如今購房者購買的大多是期房,籤合同時房屋還未造好。

入住後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若合同裏沒有約定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對購房人來説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籤合同時購房者就應對房屋質量留個心眼。

(2)保留驗房手續:辦理交房入住手續時,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提供房屋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查看自己所購房屋是否在該表的範圍內;開發商還應提供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保證書規定了房屋各部位的具體保修範圍和時間,是購房者要求開發商履行保修義務的書面文件。若購房者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應立即要求開發商對有質量問題的部位予以書面確認並加蓋公章。

如果問題無法及時解決,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並索要書面憑證。(3)注意保留相關憑證的證據:購房者實際入住後,如果出現質量問題,首先要分析該質量問題的性質,是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還是裝修造成的問題。

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在保修期內,購房者應向開發商要求維修,儘量用書面方式提出,並讓開發商蓋章確認。若開發商拒絕或拖延維修,購房者可請他人進行維修,此時購房者要保管好發票和相關書面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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