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在職期間可以經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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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在職期間可以經商嗎的答案是:不可以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依法履行公職,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包括個人或者借人名義經商、辦企業,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證券投資等。
1、忠於憲法,模範遵守、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
2、忠於國家,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3、忠於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5、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6、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法治,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
7、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8、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泄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
(十一)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二)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三)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六)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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