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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的利息多少合法

借貸的利息多少合法的答案是:不超過年利率36%

借貸的利息多少合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擔保的範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擔保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凡在保證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擔保人均按照連帶保證承擔責任。兩種保證的區別主要在於何時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書面約定。其主要內容應包括金額、幣種(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凡合同中無特殊約定的,均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利率、期限、用途和還款方式等。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很少有人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往往被簡化為借條,只要借條中能體現出借貸的內容,借款合同關係也是成立的。借貸雙方無論是怎樣的關係,出一份書面的借條還是很有必要,既然借條都出具了,那麼在借條中再多寫幾行字,把還款期限(如無還款期限的約定,則允許借款方隨時返款)、利率等約定一下,這樣就可以避免將來產生很多無謂的麻煩。

利率的約定是借貸雙方達成協議的重要內容之一,很多民間借貸帶有一種投資性質在裏面,如果利率約定不清,則容易影響投資的效果和期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沒有還款,那麼從還款到期日開始計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訂立借款合同時,明確利率是十分必要的。

雖然我國法律允許民間借貸可以約定一定的利率,但是利率的約定一定要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出借方極有可能因此造成損失。關於利率的約定,我國法律已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我國相關的司法解釋也進一步明確上述規定,即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現已修改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我國法律雖然將民間借貸合同設定為合法的民事行為,雙方當事人在借貸過程中本着自願原則有高度的自治性,但是,一旦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上述規定的限度,我國法律對超出部分的利息將不予保護。

在民間借貸中,我們經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現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將利息收回好象保護了自己的利益,其實該做法直接損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資的目的)。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應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實際等於減少計算利息的本金。

在民間借貸中,出借方特別要注意不要出現複利的計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後,沒能按照約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將以前拖欠的利息計入本金,再次貸給借款人並計算利息,這種做法就是人們俗稱的“利滾利”。我國法律明令禁止這種行為,如果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不支持利息。由此可見,計算複利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吃虧的只能是出借方。

標籤: 借貸 合法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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