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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機制作用性質有哪些

激勵機制作用性質有哪些

1、激勵機制一旦形成,它就會內在的作用於組織系統本身,使組織機能處於一定的狀態,並進一步影響着組織的生存和發展。激勵機制對組織的作用具有兩種性質,即助長性和致弱性,也就是説,激勵機制對組織具有助長作用和致弱作用。

2、助長作用。激勵機制的助長作用之一是定的激勵機制對員工的某種符合組織期望的行為具有反覆強化、不斷增強的作用,在這樣的激勵機制作用下,組織不斷髮展壯大,不斷成長。我們稱這樣的激勵機制為良好的激勵機制。當然,在良好的激勵機制之中,肯定有負強化和懲罰措施對員工的不符合組織期望的行為起約束作用。激勵機制對員工行為的助長作用給管理者的啟示是:管理者應能找準員工的真正需要,並將滿足員工需要的措施與組織目標的實現有效的結合起來。

3、致弱作用。激勵機制的致弱作用表現在:由於激勵機制中存在去激勵因素,組織對員工所期望的行為並沒有表現出來。儘管激勵機制設計者的初衷是希望通過激勵機制的運行,能有效的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實現組織的目標。但是,無論是激勵機制本身不健全,還是激勵機制不具有可行性,都會對一部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起抑制作用和削弱作用,這就是激勵機制的致弱作用。在一個組織當中,當對員工工作積極性起致弱作用的因素長期起主導作用時,組織的發展就會受到限制,直到走向衰敗。因此,對於存在致弱作用的激勵機制,必須將其中的去激勵因素根除,代之以有效的激勵因素。

標籤: 激勵機制 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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