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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鑑定標準

危房鑑定標準的答案是:​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等

危房鑑定標準

1、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無危險點,房屋結構是安全的。

2、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屬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的,基本能夠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3、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的,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4、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都出現險情,構成了整幢危房,一般應整體拆除。

房屋風險預兆關鍵有:地面忽然凹陷、牆面空鼓或縫隙忽然增加;承重柱、樑、板或牆面發生比較嚴重縫隙,而且不斷髮展趨勢;承重柱、樑、板或牆面造成過大的形變,木預製構件或連接位置比較嚴重腐爛或已被白螞蟻蛀蝕;牆面或天花吊頂的抹牆層忽然大規模脱落、掉下來;房屋忽然傳出出現異常的響聲,如“劈拍聲”、“嘰嘰喳喳聲”、砰砰聲等。

房屋安全性鑑定就是指對房屋結構的危房等級水平和應用情況是不是嚴重危害安全性應用開展辨別、鑑定。檢驗是為了更好地掌握建築物的結構現況、使房屋安全性鑑定有據可查而做的定期檢查測量工作中,是鑑定的輔助方式。

(1)房屋可靠性鑑定

對結構建築質量層面有猜疑的鑑定;建築物做到設計基準期再次應用的鑑定;提升房屋應用載荷或更改結構佈局的鑑定;建築物更新改造、加建或改建前的鑑定;建築物發生結構性損害的鑑定;

(2)災後重建房屋損害水平鑑定

火災事故後結構損害水平、殘留承載能力及結構可靠性的鑑定;洪水災害後填充牆結構房屋損害水平鑑定。

(3)工程施工附近房屋安全性鑑定

工程施工前的證據保全鑑定;施工現場及工程施工後的毀壞緣故、水平及安全性鑑定。

(4)房屋危害糾紛案件鑑定;

(5)風險房屋鑑定;

(6)生產製造經營地房屋安全性鑑定;

(7)工程建築結構抗震等級鑑定;

(8)建築物修建時代鑑定。

標籤: 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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