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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勵志獎學金是怎麼評定的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怎麼評定的的答案是:依據上一學年在學習成績、學術科研、社會實踐、社會工作和所獲榮譽五個方面,並結合家庭情況進行評定小組主觀打分,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分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怎麼評定的

評定標準依據上一學年在學習成績、學術科研、社會實踐、社會工作和所獲榮譽五個方面,並結合家庭情況進行評定小組主觀打分,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分。學習成績佔50%,社會實踐佔20%,學術科研佔15%,評議小組主觀打分佔10%(根據家庭困難情況與平時觀察,評定小組個人匿名打分1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與一個最低,剩下打分之和×10%即為主觀評分),所獲榮譽佔5%,成績=(績點-2.5/5-2.5)×100×50%(判定超出最低標準的多少,即優秀率)。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二)評選國家勵志獎學金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學校的處分和通報批評;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和任何違反社會主義公共道德的行為;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在同一專業內學習成績名列貧困學生人數前10%的名次,或單科成績75分以上,平均成績80分以上;

5、家庭經濟困難(有鄉鎮以上單位貧困證明或我院建卡貧困學生),生活儉樸,無任何鋪張浪費行為。

凡我院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及以上學生,符合上述條件者均可申請評定國家勵志獎學金。

1、各班輔導員或班主任務必組織全班學生認真學習學校評定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有關文件。

2、本人申請。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須附鄉鎮以上單位出具的貧困證明。

3、班內評選。各班根據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和操行量化考核成績進行綜合測評排序,綜合測評成績按課程學習(含選修課)平均成績佔70%,操行成績30%,(操行成績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計算,遴選出候選評選對象,並在班內公示無異議後,報各學院黨總支。

4、院內審核。各學院黨總支在學校劃撥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名額內審查各班上報的候選資助對象,是否符合評選條件 ,綜合全院貧困學生的情況評定,經院務會研究同意,公示三天以上無異議後,報學生工作部。

5、學校審批、公示。在各學院評選工作的基礎上,學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全體成員進行審批,同意後在全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6、學校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省財政廳和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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